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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發(fā)出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通知書》

2023-08-03 08:59:51  |  來 源:  點擊:
  本報訊 楊瑩 記者蔡曉軍報道:為全面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切實保障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權(quán)益,讓涉案未成年人“無痕”回歸社會,近日,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進行了犯罪記錄封存。這是自2022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guān)于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實施以來,我市發(fā)出的首份《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通知書》。

  據(jù)了解,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指的是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的人,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以及免予刑事處罰的,司法機關(guān)依法將其犯罪記錄進行封存,當事人在就業(yè)、就學(xué)、入伍時無需主動告知。

  市中院相關(guān)負責人表示,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施行有利于未成年犯罪人員回歸社會。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心理尚處于不成熟的狀態(tài),無法正確地辨別是非善惡,容易走上違法犯罪的歧途。當未成年犯成年后,他們往往有很強的自卑心理,這種沉重的思想包袱嚴重影響未成年犯的再社會化,有時甚至?xí)?dǎo)致其再次犯罪。而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的建立,幫助未成年犯卸下了這一思想包袱。具備一定條件的未成年犯,其犯罪記錄被封存起來,意味著除非是在特殊情況下他的犯罪記錄不會被人知曉,這使未成年犯在以后的升學(xué)、就業(yè)時不會受到歧視待遇,提升了未成年犯重新回歸社會的自信,從而實現(xiàn)對社會的價值。